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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你平常一般怎麽收快遞呢?近幾年,快遞代收點和智能快遞櫃越多越多,讓人不用因為家裏無人收件而苦惱,但卻引發出新的問題——家裏明明有人,快遞員卻不願送貨上門。對此,相關專家指出,根據規定,如果快遞員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,那麽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,如果收件人不同意,則必須送貨上門。“未來快遞智能櫃、代收點所占的比例會越來越大。但,送貨上門是一個基本要求。”

  不知從何時起,“收快遞”悄然之間就變成了“取快遞”。這一用詞的細微調整,最直觀折射出現實中的某些微妙變化。在快遞櫃遍布小區、物業代收成為常態的今天,傳統意義上“快遞送貨上門”這一約定俗成的慣例,已然被顛覆。必須承認,絕大多數人都從中得到了便利和實惠。也正是得益於此,快件投遞過程中某些司空見慣的“不合規操作”,並沒有引起太多的質疑。可即便如此,這一“存在即合理”的邏輯,終究是值得警惕的。

  按照相關規定,“快遞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、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,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”,“如果快遞員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,那麽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,如果收件人不同意,則必須送貨上門”。然而實際的情況是,派件員往往都是先把快遞放到快遞櫃或代收點,才發短信通知收件人——倘若嚴格較真來看,這顯然是違反業務程序的。只不過日復一日下來,似乎所有人都對此習以為常了。

  誠如我們所見,快遞業這種種不合規操作,卻得到了消費者極大的默許與包容,這著實是個有趣現象。之所以如此,無非也是源於消費者天然的“怕麻煩”心態:不願意被快遞電話過多打擾,不願意因小哥上門送貨而暴露隱私。必須承認的是,“快遞櫃收件”“短信通知”等形式,客觀上迎合了消費者和陌生人保持距離、維護私人空間等心理需求。而作為一種“交換”,消費者則容忍了這中間快遞員的某些操作不規範問題。

  其實,考慮到天量的包裹數量和有限的投遞力量,考慮到快遞員巨大的工作壓力以及快遞企業同樣巨大的成本壓力,默許現實中存在的相關不合規現象,或許也是一種無可奈何。但需要追問的是,這種“打擦邊球”的行為,其底線在哪裏?消費者究竟會縱容、容忍到何種地步?尤其值得註意的是,如今由於一些快遞員擅自將快遞投放寄存櫃,而未經告知提示之義務,已然造成了收件者支付“逾期費”等諸多問題。由於這中間涉及到經濟損失,事件的性質明顯已不同。

  就快遞行業而言,置之於實際語境下,盡管相關法律規範所確立的程序很可能並非最佳解決方案,但其任何逾越規範、打折執行的做法,終究都應該把握尺度、守住分寸才是。如若不然,本就泥沙俱下的快遞行業,很可能會繼續又一段“下探”的過程。